你現在的工作,是自己想做的嗎?
你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工作嗎?
你想做的工作,能夠養活自己嗎?
回顧自己學習的過程,成長最快的階段,都是遇到了好老師,享受醍醐灌頂的學習樂趣,把知識和技能學到骨子裡,一直到今天都還受用。因此,我也期許自己無論在擔任企業管理者、專案領導者,或是課程講授者,都能讓部屬、夥伴、學生樂在工作、學習成長,擁抱自己的天賦。
然而,結合興趣和工作,幾乎只存在小說或電影的劇情當中,現實的狀況是,你在「忍」!
為了生活,忍耐接受自己不喜歡的工作,
忍住上班時間的不滿,等待下班時間來平衡,
忍到最後,你很可能早已忘了自己想做什麼?
即使知道自己想做的事,要把興趣當飯吃,得先想清楚,為了追求理想的生活,你願意付出什麼代價?
「如果任性的去追求自己的興趣,可能比一般上班族還苦,這不是本末倒置嗎?」
我的做法是,長期經營你的興趣,在還未能成為你的事業之前,讓它成為你的志業!
志業是就算今天中了樂透頭彩,明天也想繼續做的事。
志業是你認識自己天賦的過程,找到你的天賦,將你的天賦送給人們,為他們創造價值,那份價值早晚會為你帶來足夠的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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